2008 年,我國 20 歲以上人群糖尿病總體患病率為 9.7%,總人數達 9240 萬,位居世界第一。肥胖是糖尿病重要的風險因素之一,近期調查顯示,我國超重與肥胖症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分別為 12.8% 和 18.5%。

對於肥胖 2 型糖尿病病人,減重外科的部分手術方式對其治療效果優於藥物強化治療。儘管保守治療和藥物治療仍為 2 型糖尿病的優先治療方式,但在血糖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情況下,減重手術可作為治療 2 型糖尿病的選擇。手術治療 2 型糖尿病的前提是病人尚具備足夠的胰島功能儲備。

需要手術治療的肥胖或超重 2 型糖尿病病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
  • 2 型糖尿病病程不超過 15 年,且胰島仍存有一定的胰島素分泌功能,空腹血清 C 肽不低於正常值下限的 1/2;
  • 年齡在 16~65 歲;
  • 男性腰圍不低於 90 cm、女性腰圍不低於 85 cm 時,更適合手術治療;
  • 病人的體重指數是判斷是否適合手術的重要臨床標準。首先,BMI 不低於 32.5 者,積極推薦手術;其次,體重在 27.5~32.5 之間,可考慮手術;BMI 在 25.0~27.5 之間者,建議慎重開展手術。

另外,有些 2 型糖尿病病人雖然也很肥胖,但並不適合減肥手術,主要見於以下幾種情況:

注射液 , 注射劑 , 衣錠 , 鹽酸 , 維他命 , 糖衣 , 糖漿 , 軟膏 , 乳膏 , 黴素

  • 明確診斷為非肥胖型 1 型糖尿病;
  • 胰島 B 細胞功能已基本喪失,血清 C 肽水平低或糖負荷下 C 肽釋放曲線低平;
  • BMI 小於 25.0 者目前不推薦手術;
  • 妊娠糖尿病及某些特殊型別糖尿病病人;
  • 濫用藥物或酒精成癮或患有難以控制的精神疾病;
  • 智力障礙或智力不成熟,行為不能自控者;
  • 對手術預期不符合實際者;
  • 不願承擔手術潛在併發症風險;
  • 不能配合術後飲食及生活習慣的改變,依從性差者;
  • 全身狀況差,難以耐受全身麻醉或手術者。

總之,肥胖的 2 型糖尿病患者應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,科學地選擇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。如果已經確定減重手術治療,應積極配合醫生進行術前準備,遵醫囑術後定期隨訪,接受醫生的營養和運動指導,這些也是提高手術治療 2 型糖尿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關鍵。